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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公安局经侦研判中心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11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11
截止日期:2022.06.06
招标代理: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局经侦研判中心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羊山铁道佳苑C*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局经侦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信阳市公安局经侦研判中心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2-60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经侦研判中心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8,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信阳市公安局经侦研判中心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198000 19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经侦数据分析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5.3供货期:7天;
5.4质保期:一年;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7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取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章的书面授权,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分公司的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需提基本户开户证明和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场所证明照片(需包括有显示投标人单位标牌名称的照片);
(2)所聘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以及该证书持有人的用工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上述提供的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意:提供三项材料:证书、该证书持有人的合同、社保证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在经营活动产生并缴纳的本企业相关税收制式完税凭证或缴税票据,新成立企业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营业执照记载的批准登记日期的次月至开标日期上月期间的票据资料,如果为开标日期上月刚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如果没有相应凭证票据,可以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证明(需标明完税所属期间)或者免税证明。提供的票据凭据或者完税证明、免税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不得以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作为企业完税证明。
(2)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投标人本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新成立企业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营业执照记载的批准登记日期的次月至开标日期上月期间的票据资料,如果为开标日期上月刚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相关票据、证明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附件自拟。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以后。
3.3单位负责人***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
1.时间:2022年05月12日 至 2022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3.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设备及人员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名称: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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