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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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01 |
地 区: | 漯河市 |
内 容: | ******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经郾发改[****]**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 |
关键词: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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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郾城区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经郾发改[2022]3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李集镇、商桥镇、新店镇。
2.3 项目概况:对郾城区14个水体整治,主要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漯河市郾城区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二标段:漯河市郾城区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对郾城区14个水体整治,主要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及保修等工作,以及修补其任何的缺陷,协助审批及手续办理。
二标段: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项目总投资:2043.6万元。
2.7 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180 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2.8 工程质量标准: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 监理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
3.1.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允许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3.2.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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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lhjs.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2-05-1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5-19 0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lhjs.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06-01 08: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openbid.lhjs.cn/index.html)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cjs.lhjs.cn)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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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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