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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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3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供应商区域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202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62022051093717018
报价起止时间:2022-05-10 17:04 -2022-05-13 15: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
供应商区域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购买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 330次 | 581.81 | 191997.30 |
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2022年喀什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机构 |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质监系统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监测结果;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监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本条所列均需提供资料以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质监系统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企业承接过类似业务,有业绩证明或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