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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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2 |
地 区: | 绵阳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基建项目和防腐保温项目供应商资格入围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投标人须知说明 **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年度内部立项备案通过的股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基建工程或防腐保温施工项目(不符合公招条件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进行招标,现邀请 |
项目名称: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基建项目和防腐保温项目供应商资格入围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投标人须知说明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22年度内部立项备案通过的股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基建工程或防腐保温施工项目(不符合公招条件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2022年度基建项目和防腐保温项目供应商资格入围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基建项目或防腐保温项目进行一项或两项投标,两项投标资料互为独立性,必须分别报送,并分别评审。通过供应商资格入围投标后的投标人将会被列入银河化学基建供应商库名单内,有资格参与后续股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报价活动。
二、范围
招标范围:潜在投标人、数量不限。
投标人须知说明:暂不组织探勘现场。
三、基建项目投标人参加本次供应商资格入围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其中必须具备钢结构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
(5)近三年至少有两项类似在施或已完工的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 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招标人认可的不限于以上条件外的其他合理条件。
四、防腐保温项目投标人参加本次供应商资格入围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
(5)近三年至少有两项类似在施或已完工的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 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招标人认可的不限于以上条件外的其他合理条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须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5月12日14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12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青云村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投标人带纸质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到现场,开标约定时间准时当场开标)。
4.其他:若到场参会的投标人近期外出至绵阳市外非中风险的地区,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外出至绵阳市外中风险地区,不能前来现场参与开标。
九、联系方式***
开标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