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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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际机场地面交通中心**** 公告期限 **个工作日 序号 地址 面积 (㎡) 招商底价 (元/月*㎡) 用途 **期限 免费装修期 优先权 * *****际机场P*社会停车场大巴停车区 **个停车位(***㎡) **万元/年(含 |
关键词: | 机场 |
招商方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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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地面交通中心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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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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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面积 (㎡) |
招商底价 (元/月*㎡) |
用途 |
合作期限 |
免费装修期 |
优先权 |
1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P3社会停车场大巴停车区 |
30个停车位(375㎡) |
64万元/年(含税):其中(1)场地使用费54万元/年,递增方式:次年起价格增长率为10%;(2)租车服务导视10万元/年。 |
租车服务 |
1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运营期限1年。合作期内由于场地规划改造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免责终止。若附近区域可提供同等条件场地,双方协商一至后,合作方可将本项目迁移至相应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不超过1个月 |
否 |
中选方的确定 |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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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参照协议租赁模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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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合作方应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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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方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涉诉法律纠纷,经营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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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22年3月31日,合作方应具有行业3年以上经营经验,且有不少于2家机场或综合交通枢纽租车服务项目运营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去除商业秘密的租车服务项目签约合同副本、案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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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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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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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合同各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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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方需提交材料 |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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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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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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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工商信息查询单(含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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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作申请及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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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运营经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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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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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运营方案(含现场装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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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商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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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意向合作方需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上第一项至第五项材料;符合报名资质的意向合作方在正式开标日当天提交以上第一项至第九项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做统一密封处理,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均需盖公章)。上述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评标,恕不退还。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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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若最终获得合作权,合作方须在招商方出具《成交通知书》次日起的30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且签订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合作方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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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方方须自费自行办理相关区域的施工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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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方自费自行负责相关区域现场装修(搭建交接车区域雨棚、旅客服务场所等)、设施投入、后续维护等,装修方案须经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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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作方可在周转区域的合适位置设立一个租车服务相关导视,导视牌尺寸为2.4m*0.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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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区域按现状提供给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同意按场地现状交接且不向招商方主张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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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合同期内,该区域若涉及政府规划用地或招商方因需要收回场地时,招商方将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作方,合作方需配合搬离场地。若经双方协商一至后,本项目可迁移至附近其他区域,合作方须自行承担迁移、装修等相关费用,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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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23458509/王小姐 |
23248493/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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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