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
截止日期: | 2022.06.01 |
招标代理: |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LZ0122QY00ZC24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1+1模式,即一年一签)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2年06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梁小姐,0763-3813002)”,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3813002@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5.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7.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质疑
质疑联系人***
(1)质疑联系人电话:***
(2)质疑联系人传真:***
(3)质疑联系人***
(4)质疑联系人地址:***
(5)质疑联系人***
9.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
地 址: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907室
电 话:0763-3877328
邮 编:511500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63-3813002-2403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