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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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1 |
招标代理: | 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初雨生态调蓄塘及一体化中水回收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经*人民政府同意(十一届*次〔****〕*号)、***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 |
关键词: |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吉隆河初雨生态调蓄塘及一体化中水回收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十一届4次〔2022〕2号)、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项目代码:2109-441323-04-01-812880),项目业主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河初雨生态调蓄塘及一体化中水回收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2.3 项目地点:惠东县吉隆镇斗文头
2.4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吉隆镇斗文头。拟在上东洲王爷庙南侧现状鱼塘改建为生态塘与人工湿地,生态塘单次可容纳初期雨水量为30000m3;人工湿地处理规模8000m3/d,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8000m3/d;DN400生态补水管总长为3000m;雨季对吉隆镇约2.0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初雨进入到生态塘与人工湿地进行调蓄处理,处理后满足进入深度处理设施的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到一体化处理设备的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准地表Ⅲ类水的水质标准,通过生态补水管对国考断面上游进行生态补水或排入吉隆河下游。旱季的生活污水通过人工湿地与一体化设施共同处理后,达到准地表三类水的排放标准,通过生态补水管对国考断面上游进行生态补水(最终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程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730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6250.28万元(含设备购置安装费263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2.57(其中:施工图设计费:98.33万元),基本预备费:347.64万元。最终以县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地质勘察报告(含勘察、测量、物探等)、初步设计以及相关资料,对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项目建设安装各专业工程和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 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含招标人的审查时间),施工工期(暂定)为210个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到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达到国家、行业、地方验收标准之日起的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不包括“三通一平”、打试验桩、地下障碍物处理、基础施工前的降水等开工日期前的准备,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时间)。
2.8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须要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工程最终实现全面满足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施工质量:合格。
2.9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4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与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
3.6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施工负责人***
3.7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3.8其它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网页截图)。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万元(按本工程建安工程费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需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7.2.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
7.2.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7.2.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和《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516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2-8116877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邮 编:516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2-8880498
监督部门: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联系地址***
电话:***
项目名称 | 惠东县吉隆河初雨生态调蓄塘及一体化中水回收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惠东【20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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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05-10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05-16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05-17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05-18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05-31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2-05-31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2-05-31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2-05-3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5-31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惠东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2-05-31 09: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惠东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