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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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3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 采购项目名称 *****局****年电动巡逻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ycxzfcgdj[****]**号 竞价方式 电子竞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年度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定时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
关键词: | 巡逻车 |
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17时5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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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苍溪县公安局2022年电动巡逻车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gycxzfcgdj[2022]24号 | |||||||||||||||||||||||||||
竞价方式 | 电子竞价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年度保证金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10时00分 | |||||||||||||||||||||||||||
定时开标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10时00分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苍溪县公安局
采购人电话
0839-5203016
采购联系人***
李先生
采购人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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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 | 截止日期 | 2022年05月13日10时00分 | |||||||||||||||||||||||||
项目简介 | ||||||||||||||||||||||||||||
商务条款信息 |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交货方式 | 送货上门并安装测试 | |||||||||||||||||||||||||||
交货地点 | 苍溪县公安局 | |||||||||||||||||||||||||||
售后服务 | 1、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货物实行“三包”,2、质保期:质保期以厂家质保为准,责任免除条款以厂家官方为准。3、成交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按照采购人实际情况,协商安排免费培训工作,并在培训结束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 4、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 |||||||||||||||||||||||||||
供应商参加本次电子竞价应具备条件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其他要求 | 1、货物验收:由采购人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原装正品;3、报价包含车辆、运输、装卸、调试、保险、税费、售后服务、培训等一切费用;4、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5、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竞价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更换相同型号的新设备),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为95%;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 |||||||||||||||||||||||||||
采购商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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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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