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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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09 |
招标业主: | 广东省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年***残疾人联合会购买“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及宣传项目再次采购公告 ***残疾人联合会于****年*月**日对“****年***残疾人联合会购买“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及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因只有一家供应商应标,现进行再次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 |
2022年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及宣传项目再次采购公告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于2022年4月11日对“2022年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及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因只有一家供应商应标,现进行再次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廖成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二、我会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9日
2022年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及宣传项目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须符合本项目所需以下条件:
1.有服务残疾人群体、宣传残疾人法律权益等相关经验;
2.属《江门市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内的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价人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经年审合格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指定邮箱或联系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残疾人事业发展改革的要求,按照广东省、江门市残联全面深化改革的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登记注册工作,激发专门协会的组织活力,现拟集合社会力量开展相应项目。
(一)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八五”普法期间江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安排的通知》(江普办〔2021〕12 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通过组织残联系统学法用法、创新普法宣传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我市残疾人工作者学法用法,加大残疾人普法教育力度,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残疾人的法治意识。
(二)服务要求
1.规范管理。认真记录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上报工作总结,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2.市残联对参与对象进行回访,评估参与对象反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事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对项目运营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进行监督;
3.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同时提供项目资金使用的说明。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3.项目实施主要专业人员构成及资质介绍;
4.项目实施具体方案;
5.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合同履行地点
江门市内。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税),其中包含方案设计、开展项目人力成本、所需物资、宣传报道、资料印刷、拍摄视频等所有费用。项目运营方需做好财务统计工作,专款专用,切实将项目经费用于开展各专门协会登记注册支持工作中。(注:超过预算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7个月,2022年5月至2021年11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应留存好每次活动的相关文件、签到表、课件、图片、满意度评价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服务期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七、结算方式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残联出具正式发票,市残联在收到供应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