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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向社会购买白云区2022年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服务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09
截止日期:2022.05.22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生态环境局**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购买*******年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及要
 
招标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购买白云区2022年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2日。

  二、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必要性。

  为了响应数字政府的建设,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广州市白云区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1年应归档的文件整理归档及档案扫描电子化上传。

  主要任务是对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1年共约40万页的应归档文件整理归档,形成电子化档案,并将档案条目录入到白云区电子文档资源库系统及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使用的档案系统,将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挂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使用的档案系统。

  (二)项目内容。

  1.按广州市白云区档案局整理规范要求和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对档案整理的要求进行整理;

  2.根据原始材料鉴别保管期限、装订、盖章、录入、入盒、入库、上架;

  3.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化档案、上传档案系统,将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挂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使用的档案系统。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1.中标人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

  2.在服务期间使用的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时,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有关调查资料和数据仅交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指定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如采用中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1~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具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项目相关的咨询或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拟派的团队稳定,团队中有相关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

  (三)投标人近2年具有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公司提供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项目服务的经验,对项目实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实施计划及方案。

  (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五)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一)根据项目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公司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材料须于2022年5月22日18:00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3楼办公室)。盖章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byqhbj@by.gov.cn。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放弃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九)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质疑及投诉的。

  供应商有前款情形之一,属无效情形的,采购无效。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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