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9 |
---|---|
地 区: | 攀枝花 |
内 容: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标书价格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标段(包)状态 ***ZB**********/***油封等*项第二次(综合评标)***元****-**-** **:**:**已发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B********** 采购类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书价格 |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 标段(包)状态 |
---|---|---|---|---|---|
001 | ZB2205090255/001 | 油封等7项第二次(综合评标) | 200元 | 2022-05-13 09:00:00 | 已发标 |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否
一、结算方式:
1、本合同标的物单价按增值税发票挂账后120天支付6个月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价格确定,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
2、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卖方须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合同号。
二、支付方式:
1、先货后款。
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5个工作日(付银票的按照±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
3、实际支付的品种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
4、银票支付的尾差用货币结清,免贴息。
5、贴息率按本次招标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
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
三、其它约定事项
1、如缴纳有质量保证金的,结算时暂扣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异议或使用单位出具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质保金结算,转为应付账款(不计息支付)。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买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由买方通知卖方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
3、如缴纳有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支付。
交货期
是
至20220713
技术指标
否
其他
否
序号
|
采购方案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商品品牌
|
质量标准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家数
|
交货地
|
需用单位
|
备注
|
---|
1
|
GJ202205000411
|
811821360043
|
导向套
|
规格:3D14EM-450-207/型号:导叶(向)套
|
48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2
|
GJ202205000411
|
811821PC0448
|
膈膜室排气组件
|
规格:3D14EM-450-680/型号:其它
|
6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3
|
GJ202205000411
|
811821PC0455
|
推进液动力组件
|
规格:3D14M-251FBZK/1.5-G1/2/型号:其它
|
3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4
|
GJ202205000411
|
811821PC0464
|
弹簧
|
规格:3D14M-J22-125/型号:其它
|
48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5
|
GJ202205000411
|
811821PC0494
|
单向阀阀芯
|
规格:3D14EM-260/型号:其它
|
48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6
|
GJ202205000411
|
812219030101
|
阀芯
|
规格:3D11M350/6.0-IA/型号:阀芯
|
36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精矿首站
|
7
|
GJ202205000411
|
820423990023
|
油封
|
规格:3D14M-UNS140*170*15/型号:其它
|
20
|
件
|
攀枝花
|
攀枝花
|
攀密,尾矿首站
|
序号
|
采购方案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商品品牌
|
质量标准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家数
|
交货地
|
需用单位
|
备注
|
---|
序号
|
资质编码
|
资质名称
|
资质描述
|
资质备注
|
---|
1
|
QF000110
|
营业执照
|
常用资质
|
2
|
QF000152
|
业绩资料
|
常用资质
|
一、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流通型企业投标,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1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需提供代理证书或特约经销授权等能够证明销售渠道的文件,若无代理证或经销授权则需作出产品为正品的书面承诺。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生产型企业的设备备件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设备备件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设备备件类产品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非生产型企业投标方均要求须提供指定生产型企业或品牌的设备备件类产品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三、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支付方式和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正文详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