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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4局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17局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2局4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09 标签: 山西省招标 长治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09
截止日期:2022.05.31
地 区:长治市
内 容: 中国铁建**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局城*建设有限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局*公司涑水河****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城建集团**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 *.招标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已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14局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17局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2局4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2-35

1.招标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已由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业主为混凝土需求方,建设资金来自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运营资金来自销售混凝土回收款。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资金已落实;

长治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丰片区和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8】74号、81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业主为绛县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北部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科创大街(农高东路-国道京抚公路G1020)批准建设。业主为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北部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分别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中铁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隶属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原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商混站”,成立于2020年4月份,坐落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商混站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城阳区及商混站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高新区商混站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商混站围绕周边安置房以及所有工程建设面向市场开展混凝土销售业务。混凝土分公司拥有4台180生产线,年产值达50万m3混凝土。

2.1.2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分四个地块,其中:G-13-01-01 地块位于太行西街南侧、太行南路东侧;G-14-03-01 、G-14-03-02 地块位于太行南路东侧、规划纬十二路北侧;G-17-01 地块位于太行南路东侧、规划纬十二路南侧;整个标段划分为南区及北区。

长治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丰片区工程包括:1#、2#、3#、4#、16#、17#楼、1#换热站、2#换热站、1#车库及人防、2#车库及人防、室外及绿化工程;

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18#、19#、20#、21#、22#、23#楼、独立1#商业、独立2#商业、14地块车库及人防、17#地块及人防、室外及绿化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住宅、配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设施等,总建筑面积 193562.3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990.1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8818.74 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107户(其中一期667户、二期440户),地下车位693个,地上车位79个。

2.1.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

本工程为山西省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之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标。工程地点位于绛县古绛镇、陈村镇。建设规模为:对涑水河及其支流紫家峪进行主河槽疏浚,涑水河长6.8km,紫家峪1km。涑水河新建巡河路长度13.49km,园路10.24km;紫家峪新建巡河路长度1.9km,园路0.8km。 新建钢坝闸5座,液压钢坝闸2座,跌水堰20座,形成蓄水面积为21.07万平方米。 新建河道补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 0.05m3/s,铺设管道约3.3km;新建河道循环泵站3座,设计流量为0.1m3/S,铺设管道约5.6km。

2.1.4中铁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道路工程:铺设道路总长度12142.907m,总铺设面积302315.6㎡(其中车行道总面积229581.14㎡、人行道总面积38750.27㎡、非机动车道总面积33984.19㎡),中央分隔带总面积31383.16㎡,主辅分隔带面积7292.14㎡,设施带总面积37591.27㎡。

海绵城市工程:下沉式绿化带44883.41㎡,溢流式雨水口526座。

排水工程:雨水管线14163.22m,污水管线14322.99m。

交通工程:交通标线15221.00㎡;交通标志17套。

照明工程:路灯508盏。

绿化工程:绿化带面积76266.57㎡,绿化面积(已扣除路缘石面积)67898.35㎡。

桥梁工程:3孔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2座,涵洞5座。

给水工程:管线14904.00m。

通信工程:通信管道13060.0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免费注册成为会员,通过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CA锁所需资料及流程: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可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 www.crccec.com.cn)获取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31日8时30分。

6.3线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5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 招标网()

(3)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ecm.crcc.cn)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

(5) 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联系人***

(2)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3)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4)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铁建云商电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18001379961 /QQ:3241473184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水泥

SN01

45000

1000

2

水泥

SN02

22000

1000

2

2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3000

1000

2

钢材

GC02

3000

1000

2

3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涑水河绛县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

钢材

GC03

3084

1000

2

柴油

CY01

500

500

2

4

中铁城建集团长春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4

1370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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