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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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5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路东段*号(恒立大厦)南单元****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 |
宝鸡市凤翔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BJ-2022-002CG-1
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卫星传输服务 |
4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6-05 00:00:00 至 2022-6-15 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2.详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上确认成功后,在发售时间段内,(每天9时00分-17时00分)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4.购买成功后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疫情防控期间,外市经办人员需提供近 48 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防汛抗旱保障中心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