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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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8 |
招标代理: |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附件*报名回执单.docx附件*****年绿化二处物料采购(*.*).pdf 项目概况 ***绿化二处****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 |
关键词: | 管材 |
项目概况
银川市绿化二处2022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2]-039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绿化二处2022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绿化二处2021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2]-039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绿化二处2022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市绿化二处2021年绿化设施管材采购(采购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时间:2022年 5 月 7 日至2022年 5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2年 5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5 月 18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认真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确保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填写附件中的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xhc2099@163.com进行登记报名。(回执单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 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银川市绿化二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7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绿化二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