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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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AK-*****Y-* 项目名称:****局移动警务终端 |
关键词: | 租赁 |
岚皋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HR-AK-22120Y-2
项目名称:岚皋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9,35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29,3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9,35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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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 929357 | 14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29,357.00 | 929,35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05-31 08:00:00 至 2024-05-3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时间: 2022年05月09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 407室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6580591@qq.com),进行电话联系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名称:岚皋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