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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以北、崇州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06
截止日期:2022.05.19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标段编号A**********************标段名称**路以北、**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工程类型施工 **路以北、**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室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0614 项目名称 朝阳路北、崇州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0614005001 标段名称 朝阳路以北、崇州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朝阳路以北、崇州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外配套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路北、崇州大道以东地块(暂定名紫琅新天地)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室外配套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创新区朝阳路以北、崇州大道以东。

2.1.2建设规模: 约7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竣工日期: 2022年9月。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外配套、室外消防水、室外雨水、室外给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变更备案审批通过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 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

①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经理的相关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经理,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

⑤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且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含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市政工程不予认可,如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市政工程单独招标并签订分包合同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业绩予以认可。

⑦市政工程是指,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的施工工程。若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其业绩为市政工程(即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该工程施工)的,另须提供原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须清晰反映资质要求),或由原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 自2020年5月 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2021 年5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2022年2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2017 年5月6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A。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名,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名,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名,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名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名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3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认证体系”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投标企业有弄虚作假、投标企业在新区范围内存在包、违法分包、投标企业在以往任何项目中所供材料设备存在以次充好或与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不相符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

4.3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4“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二。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2  5  6 日至 2022  5  11  23  59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jy.nantong.gov.c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5  19  09  30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楼

联 系 人:        张莹杰             联 系人***

电    话:       13862841755         电   话:18068996360、18205155828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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