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6 |
---|---|
截止日期: | 2022.06.10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社土地及地上临时建筑物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 |
关键词: | 街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2年5月12日16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合作社土地及地上临时建筑物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临时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合作社土地及地上临时建筑物 。
3、发包期限:5年(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7年6月9日止)。
4、交易底价:¥2400.00元/月。
5、租金(租金)收取方式:每月2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288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出租无污染。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5年6月10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9、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发包方(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廛溪村莲江经济合作社)所有。
11、出租土地上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租方新建的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租方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12、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2年5月6日至 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2年5月12日16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