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6 |
---|---|
截止日期: | 2022.05.11 |
地 区: | 兴山县 |
内 容: |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郑万高铁**站核酸采样点红外线测温及摄像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万高铁**站核酸采样点红外线测温及摄像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关键词: | 医院 |
我单位拟就郑万高铁兴山站核酸采样点红外线测温及摄像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2]10-09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万高铁兴山站核酸采样点红外线测温及摄像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硬盘录像机 |
台 |
4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4 |
2 |
热成像人体测温双目筒机 |
台 |
8 |
|
3 |
测温黑体 |
台 |
4 |
|
4 |
网线 |
米 |
300 |
|
5 |
电源线 |
米 |
300 |
|
6 |
线管 |
米 |
100 |
|
7 |
安装调试 |
项 |
1 |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7%,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3%(不计息)。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高铁站。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5)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05月06日10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11日15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过程中将线路、终端做好相应标识;供应商所供设备画面清晰、不卡顿。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5、售后服务:若报修,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1小时内维修完毕。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7、供应商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9、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10、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杂物和垃圾,不得随意丢弃至施工区域附近。
11、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疫情防控政策,提供现场安装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核酸检测效期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效期内);如在本项目过程未完工时,疫情防控政策发生改变,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2、所供产品应遵循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T15408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GB/T 1914-2010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GB/T 30381.1-2014机器状态检测与诊断 热成像 第1部分:总则; 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13、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67000.00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