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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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0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CFMZ****** *、项目名称:***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项目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 |
长丰县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FMZ202210
2、项目名称:长丰县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项目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内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09号)要求,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地名信息更新上报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对我县国家地名信息库词条按照不低于总词条数3%(即不低于200条)的更新量进行更新,确保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工作落到实处,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地名信息。
5、报价要求:本项目总预算资金5万元,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7、中标方式: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2年5月 12日
2、报名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01室
3、报名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12日下午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交至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01室周娟处。
4、报名所需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证书;
(2)响应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公告中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报价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
2、开标地点:长丰县政务中心13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
投标联系人***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3:采购需求
附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5:报价书(格式)
附件6:评标细则
长丰县民政局
2022年5月 5日
附件1:
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 据 贵 方 “长丰县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招标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本次招标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完成服务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招标公告,包括正文、附件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项目,并对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评审方式并尊重评审结果。
4.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签章 :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询价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24个月。
3、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09号)要求,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地名信息更新上报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对我县国家地名信息库词条进行更新,确保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工作落到实处,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地名信息。
二、服务需求
对我县国家地名信息库词条按照不低于总词条数3%(即不低于200条)的更新量进行更新。
1、完善内容:对于原有普查地名进行核实,对名称、拼写、类别不准确、来历含义沿革不规范、属性信息不准确、多媒体缺失进行查缺补漏、核实纠错;
2、对新增、撤销、移位、改名、灭失等地名进行补录完善:着重突出完善地名的基本信息包括标准地名书写、类别、位置、拼音拼写、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
3、更新重点。重地地名类更新以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道路、单位、地名标志为主;
4、更新工作流程步骤
(1)资料收集、分析
确定更新类别、更新内容;整理相关资料,初步筛选变化地名目录;确认变化地名目录,发放普查补查登记表;
(2)数据整理
将收集和汇总的补查登记表、多媒体等资料分析整理等流程;
(3)信息入库
将整理后的数据词条编纂更新到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对民政部、省、市主管部门审核退回的地名词条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民政部最终审核入库。
5、时间要求:更新的时间间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前。
本授权书声明: 单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长丰县民政局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日 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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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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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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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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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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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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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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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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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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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备注:
请投标单位按照以上格式认真、详细、逐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如不按照要求填写责任自负。
附件6
评标细则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3、评标细节表
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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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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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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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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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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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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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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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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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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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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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1)投标人方案内容详实合理得10-15分;
(2)投标人方案内容较合理得6-9分;
(3)投标人方案内容不完整得1-5分;
(4)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方案本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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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保障及质量管理制度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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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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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制订的作业计划表,人员组织结构、分工等的进度保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1)作业计划表内容详实合理,人员组织结构、分工明确合理的得2分;
(2)作业计划表内容较合理,人员分工较合理的,得1分。
(3)作业计划表内容不合理,人员分工不合理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对项目质量风险的预判、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流程的质量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1)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详实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完善的,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的得3分;
(2)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较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
(3)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的,质量控制措施欠缺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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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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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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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
(1)售后服务内容详实合理,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团队,日常技术支撑能力强的得5分;
(2)售后服务内容欠缺,日常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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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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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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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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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技术力量配备
(1)项目团队中,正高或副高职称(教授、副教授)的每有一名加5分,本项最多10分;
(2)博士研究生的每有一名加6分,硕士研究生每有一名加5分,本项最多15分。
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博士、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能证明是供应商员工的在职证明材料或近三个月社保材料)。注:相关成员不重复累计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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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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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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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2年内(2020年1月1日后)具有民政系统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或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相关业绩,每个业绩得10分,满分得30分。
①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依据;
②提供合同复印件的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主要内容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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