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5 |
---|---|
截止日期: | 2022.05.25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明星大道**号 电话:****-******* 传真:****-******* 询 价 函 供应商(印章): 我司就以下内容向贵司询价,不再有二次报价,及时、合理的报价可能会增加贵司的竞争力,谢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成果的验收标准 成果的验收 |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明星大道12号 电话:0825-2621275 传真:***
询 价 函
供应商(印章):
我司就以下内容向贵司询价,不再有二次报价,及时、合理的报价可能会增加贵司的竞争力,谢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成果的验收标准 |
成果的验收方法 |
编制周期 |
项目总投资 |
限 价 |
供 应 商 回 复 |
|||
报 价 |
报价有效期 |
编制周期 |
增专税率 |
||||||||
1 |
联合站至高新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含高新门站)地勘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
新建高压DN200输气管线,作为高新区二气源,起点联合站,沿通港大道、中环线至高新区门站,全程约2.2Km,设计压力2.5MPa。 |
勘察测绘应满足合同附件勘察测绘要求,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
由业主组织专家审查 |
30天 |
1333万元 |
4.6万元 |
6% |
|||
备注: 1、中标原则:满足资质、业绩、编制周期等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1)须具有法人资格; 2)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获得国家认可的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单位;近3年内(2019-2021年)承担过二项类似项目业绩;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3、供应商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询价: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4、报价包含:固定总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5、合同签订需提供的资料:成交通知书。 6、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服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盖章勘察测绘成果,该项目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服务费的75% 即:人民币¥ (大写:叁万元整),预留5%作为质保金;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服务费,即:人民币¥ (大写:贰仟元整)。 7、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 5月 10日 ,寄送地址:*** |
询价人: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报价人: (签章) 电 话:***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燃气工程勘察测绘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承包方(乙方):
测绘勘察证书等级:
公司地址:***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联合站至高新区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含高新门站)勘察测绘项目 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联合站至高新区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含高新门站)勘察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
(1)联合站至高新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起点联合站,沿通港大道、中环线至高新门站,全程约2.2Km,设计压力2.5MPa,管材采用《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标准,选用无缝钢管D219x8,L245N,穿越成渝铁路2次,其中1处利用原输气管线专用函洞进行穿越, 1处利用高架下方新建涵洞穿越,穿越现有道路及规划道路4次;
(2)高新门站:位于高新区垃圾处理站与污水处理厂之间,占地面积7.8亩。
1.4勘查、测量内容:
1)线路一般带状图:
完成联合站至高新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2.2km的勘察、测量和物探内容,线路走向由现场定中桩确定。
2)线路单体穿越:
a) 本工程穿越通港大道公路2次,应按线路单体图测量要求绘制测量图。
b) 本工程穿越成渝铁路2次,应测出原输气管线专用函洞位置,并标出穿越处相应铁路的名称及相应铁路里程。
3)完成相应地下管道的物探工作。
4)完成因线路变更增加的其它相关测量和勘察任务。
5)完成测量施工放桩的相关服务。
6)线路纵断面图应标明行政区划,最小行政单位划分为:市或县或或乡(村)或镇。
1.5 技术要求:
①、执行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全球定位系统城市勘察技术规程》(CJJ73-2010)、《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568-2019)、《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等规范;管道线路勘察、测量具体要求应符合《输气管道项目勘察测量要求》文件相关规定。
②、坐标及高程系统:坐标系统为国家2000坐标系统,高程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③、提交资料:工程勘察测绘成果报告文档6份,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或U盘为存储介质)。
1.5 承接方式:固定总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第二条 进度要求及质量要求
2.1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勘察测绘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
2.2技术服务要求:根据甲方所提出技术要求和时间进度(详见勘察测绘要求附件)进行技术服务,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2 乙方应按委托时间要求向甲方提交勘察测绘成果,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勘察测绘成果有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2.3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甲方正式勘察测绘文件、计算机光盘、及彩色效果图(如适用)。乙方提交的正式勘察测绘文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规范要求盖章和署名。
2.4 所有勘察文件(包括图纸和报告)均应用中文表述。在每个规定的提交日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6套书面勘察文件和1套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包括各种计算结果及过程文件,并刻录成光盘,电子文档的格式是PDF)(不可编辑版)。该文件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提交的勘察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政府审批和备案部门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技术服务费用
3.1 技术服务费用采用包干总价,合同包干总额(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人民币¥ 元整 (大写: )。本费用为固定包干总价(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即协调费、措施费及勘察测绘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
3.2付费方式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测绘勘察费按以下约定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服务费的2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盖章勘察测绘成果,该项目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服务费的75% 即:人民币¥ (大写:叁万元整),预留5%作为质保金;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服务费,即:人民币¥ (大写:贰仟元整)。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4 工作量变更及计费:本工程变更线路长度在合同总线路长度的20%以内,不收取该变更内容的勘察测绘技术服务费;变更线路长度超出合同总线路长度的20%时,根据实际超出长度,按2.3万元/公里的综合单价单独计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测绘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 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3 测绘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签订变更合同,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测绘费。
4.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测绘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测绘费用;或因勘察测绘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测绘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超过本勘察测绘项目的合同金额。
3 在工程勘察测绘前,提出勘察测绘纲要,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发甲方提供的材料。
4勘察测绘过程中,根据工程现场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 承诺与保证
5.1 不侵权:乙方陈述和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乙方的任何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无论是向甲方主张还是向乙方主张),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侵权(或潜在侵权)而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等赔偿不以合同价款金额为限,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5.2 作业安全:乙方承诺工作人员已取得相应的资质,并且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乙方承诺勘察测绘中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
5.3 遵守甲方操作规程:乙方在进入甲方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区域时,须专业审慎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QHSE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如有违反,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4 诚信合规:乙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并知悉《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合规手册》内容,清楚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诚信合规要求和违规应承担的責任,并保证遵守相关规定。
5.5 对外关系承诺:乙方在其服务范围内与其他服务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6 自行投保:
5.6.1 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6.2 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5.7 设备承诺: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乙方应确保提供技术服务所使用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的通常标准(以要求较高的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使用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提供技术服务,不得擅自更换。
5.8 亲自完成: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和解答甲方问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第六条 验收
6.1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6.1.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程序: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自完成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请验收。任一项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无法完成该项工作。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向乙方追回已支付款项。
6.1.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勘察测绘应满足合同附件勘察测绘要求,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6.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业主组织专家审查。
6.3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具体安排。
6.4 甲方对乙方勘察成果的验收仅表示对其书面勘察成果认可,如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成果不符,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乙方交付成果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的时间在3天以内(包括3天)的,本合同工期不顺延。
7.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地质勘察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乙方应予退还;已开始地质勘察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报酬。
7.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4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度、质量等条款严格执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技术勘察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若乙方逾期超过 10 天仍未能交付工作成果,属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情况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赔偿甲方由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7.5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6 乙方负责编制的报告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的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乙方应自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报告调整补充、完善后,重新出版。如果报告再次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等相关的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7.7 由于乙方勘察成果有误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因勘察错误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7.8 乙方应负责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9 其它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造成对方损失时,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技术成果
8.1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以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为免生疑问,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乙方已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之上进行不时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乙方不认为该等行为侵犯了乙方的知识产权,也无权限制甲方使用和授权他人使用该等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
8.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技术资料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范围内使用。
8.3 受限于本条以上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效力,如果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或归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和工作条件完成或实现了任何本条第1款所述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以外的新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这些新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也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
(2)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可以在双方协商确定向甲方支付的使用价格后有偿使用】,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3)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4)双方共有,任何一方都有权自己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技术成果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或许可使用技术成果产生的收益都应按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联系人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专人作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专人作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9.2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项目联系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
10.2 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双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转让、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下乙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11.2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2.2 双方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则按以下第_2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 生效
13.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直至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3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联合站至高新门站高压输气管线工程(含高新门站)(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要求
(此后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2022 年 月 日 2020 年 月 日
输气管道项目勘察测量要求
一、勘察项目执行技术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等级 |
1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GB |
2 |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 |
GB/T 50539-2009 |
SY |
3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GB50021—2001(09年版) |
GB |
4 |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GB50568-2010 |
GB |
5 |
《输气管道设计规范》 |
GB50251—2015 |
GB |
6 |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越设计规范 |
SY/T 6968-2013 |
SY/T |
7 |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域顶管法隧道穿越设计规范 |
SY/T 7022-2014 |
SY/T |
8 |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域盾构法隧道穿越设计规范 |
7023-2014 |
SY/T |
9 |
油气输送管道悬索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
7345-2016 |
SY/T |
10 |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域开挖穿越设计规范 |
7366-2017 |
SY/T |
二、勘察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等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勘察内容 |
|||
初设测量 |
施工图测量、勘察 |
线路物探 |
服务 |
|||
1 |
√ |
√ |
√ |
三、勘察、测量内容
3.1 线路测量要求
1、带状地形图
带状地形图以能准确反映地形、地物、地貌为原则。
(1)带状地形图的比例:1:1000;
(2)带状地形图测图宽度:沿管道中心线一侧50米
(3)测量精度按《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09执行;
(4)对高差较大的地形,等高距为0.5米;
(5)提供AutoCAD 2007版电子图形文件,带状地形图图幅为420×891(mm)。
(6)带状地形图与纵断面图里程及桩号应相互对应,以X(Km数)+XXX.XX(米数)方式表示。
(7)带状地形图测量沿气流方向,带状地形图测量成果里程顺序从左至右,且地形图中文字为正向。
(8)对有单体图要求时,应对穿越单体比例按1:500;
2、线路纵断面图
(1)线路纵断面图比例,横 1:1000;纵 1:200;
(2)测量站点要求,测量站点以能真实反映地面及中线实际状况为原则,平地段站点间距不大于50米;地形变化较大或地形复杂地段,如公路、冲沟、水渠、浜、塘、泾等站点应加密。
(3)凡是穿越公路、(铁路)、高压线、光缆等,应测出线状地形物中线与管线中线的夹角。
(4)纵断面图需包括平面示意图,平面示意图中应标示出管线穿越三级以上公路的自身里程和标注路面等级和宽度。
(5)线路纵断面图应包括地勘柱状图。
(6)纵断面图的图幅为:420×594(mm)。采用AutoCAD 2007版,图中汉字及数字采用仿宋体字体格式,高度为3.5。每张图自然地面线起终点必须在下部相应位置标注里程、高程,画出自然地面线,且必须连续。中线站点应提供自然地面高程。每张断面图附一张n.txt的记事本文件,记事本文件为500m一个,内容为本段线路变坡点的里程、高程数据文件,格式见附页。
(7)对有单体图要求时,应对穿越单体比例按横 1:500;纵 1:100;
3.2 线路地质勘查
3.2.1一般线路工程地质勘察(开挖段)
1、工程地质勘察目的
(1)查明地形地貌的形态特征,分布情况和地貌的成因类型;
(2)查明各类岩层的性质、时代、产状、分布和厚度,土的颗粒组成、湿度、密度、有机质含量和结构特征,并对土的可开挖性及回填管沟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3)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并着重调查有无砂土液化区及其分布范围;
(4)调查影响管道建设和运营安全的灾害地质情况,如滑坡、崩塌、岩溶、泥石流、沼泽、黄土湿陷及冲沟、活动沙丘及岩边冲刷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如发育程度;
(5)查明沿线的地质构造,对于线路通过的断裂,应查清其走向,产状、断距、破碎带的宽度及充填胶结情况,着重调查有无全新活动断裂,并预测其对管道的危害。
(6)工程地质测绘观测点应布置在地质界线和不良地质体上。观测点的间距,要保证地质界线在图上的精度,应控制在2~3cm(图上距离)范围内。但可根据地形和地质复杂程度,结合对管道工程的影响,适当增减。
2、勘察、试验
(1)详细勘察的勘探点间距按300m。对于靠近线路的人工和天然露头并进行记录,描述或取样测试的地质点可视为勘探点。
(2)详细勘察探孔深度应达到管沟底面以下1m。平原地区应为5.0m,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为4m。当遇到碎石土层,深度可予减小,遇到基岩时,即可终止勘探。
黄土地区应有一定数量的探井。
(3)沿线土壤电阻率测定间距为500m,若变化较大时,应加密测点;在断面图的土壤电阻率栏内标注测点和电阻率,并在提交的勘察资料中提供电阻率分段。土壤电阻率分段:20Ω?m以下;20--50Ω?m;50Ω?m以上。
(4)取样及试验:
a.勘探深度内遇到砂土,应采取扰动土样(约2kg)测定其自然休止角(干、水下)。
b.在软弱土层分布地段,应取原状土样或进行原位测试,试验项目视工程设计要求而定。
(5) 沿线地下水埋深。当线路地段地下水在丰水期的水位深度小于管道埋设深度时,宜取地下水样(在穿越河流地段,宜取地表水样),判定环境水对金属管道的腐蚀性。测定下列项目:pH,游离CO2,溶解氧,H2S,Cl-和总矿化度。
(6)管道沿线的饱和土按照有关规定作液化判别和确定液化等级。其判别深度应至管底以下2m米,且距地面深度不小于7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管道可不考虑液化影响:
a.液化段沿线长度小于30m;
b.管周土为轻微液化等级。
(7)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地段的线路详细勘察,按《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中的规定进行。
3.2.2 定向钻及顶管穿越勘察
1、勘察目的
根据天然气管道穿越路段的位置,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并作出工程地质评价,为工程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2、勘察主要内容
穿越部分勘察线路长度及方式参见穿越工程工程量表。
工程地质资料:地形、地貌特征;穿越地质构造及有关数据及评价;稳定性评价;岩土分析资料;岩坡及漫滩稳定性分析;穿越断面工程地质钻探图;不良地质现象处理意见等。
地质勘探要求按按《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中的规定中的要求。
3、定向钻穿越勘察要求
(1) 勘探点布置在穿越管道中心线两侧,单侧孔距为50m,每排孔与穿越线轴线距离为20m。若探孔中发现地质复杂难以判断土质变化,应酌情增加探孔密度。探孔布置可以参考GB50568-2010的要求。如遇砂卵石层,需钻透该层,并超出该层6米。
(2) 探孔深度:距地面下30m。
(3) 地质钻探提供参数:取样深度、含水量、颗粒度、液性指数、塑性指数、液限、塑限等。
(4) 地形图和地质钻探断面图
A 地形图
(1)横向:穿越管位中心线上、下游各100m。
(2)纵向:可参见规划定线图。
(3)比例:1:500
B 地质钻探断面图:横1:500;纵1:100
4、顶管穿越勘察要求
(1) 勘探点布置在穿越管道中心线,顶管起、终点的位置,其中起点沿轴线方向间隔10米(已知点为中间点)取2个点,终点取1个点。
(2) 探孔深度:距地面下10m。
(3)其他要求参考4.1.5.23、(3)、(4)项内容。
3.2.3穿越中小型河流勘察(沟埋方式)
(1)勘探点应布置在确定的穿越管道中线上(偏离中线不大于3m),勘控点的间距为100m,两岸及河床内最少各布一勘探点。
(2)对于沟埋敷设方式,勘探点深度应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4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应视河床地质条件而定。对于粉细砂、粉土及粘性土河床,勘探深度为15~20m;对于中、粗、砾砂河床,勘探深度为10~15m;对于卵(砾)石河海床,勘探深度为8~12m;对于基岩,应钻穿强风化层,当强风化层很厚时,最大深度以10m为限。以上勘探深度均自河床底面算起。
(3)提供百年一遇洪水的标高及常年最低水位。
(4)地形图:1:500
地质钻探断面图:横1:500;纵1:100
3.2.4 其他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
3.3 线路段物探
3.3.1目的
查明委托范围内地下管线分布规律及埋设情况
3.3.2探测种类
探明管道两侧各10米范围以内地下构筑物,具体位置及结构形式,地下各专业管线位置,种类,材质,规格,埋设深度或标高。
与管道交叉的各种地下设施,应给出交叉点里程及上述详细资料要求探明线外工程结构:管道附近的其他构筑物如电缆、水、气管道,地铁等分布情况,要探明其平面分布和埋深情况。
3.3.3探测要求
各类管线的管径或断面均以毫米为单位,比高(埋深)以米为单位量至厘米。各类地下管线的比高(埋深)量测位置为:给水、燃气和工业管道为地面至管外顶的距离;排水管为地面至管(沟)内底的距离;电力、电信管(块)为顶部至地面的距离;电缆沟为地面至沟内底的距离;多根直埋电缆为最上层电缆至地面的距离。
3.3.4探测成果
各类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平面位置表示在带状图中并标明其种类、管径、与本工程管线相交处的桩号;另外出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表,注明与本工程管线相交处的标高。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 |
份数 |
提 交 日 期 |
1 |
施工图线路勘察、测量成果 |
||
2 |
穿越和站场、阀室勘察测量成果 |
按委托书要求交付 |
|
3 |
工程详细勘察测量报告 |
按委托书要求交付 |
|
4 |
变更部分勘察测量报告 |
按委托书要求交付 |
|
5 |
线路物探成果 |
||
5 |
其他文件、资料 |
6 |
根据具体情况商议 |
说明 |
a. 所有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成果及文件均应有纸质、电子文档并刻制光盘(贴标签)后提交甲方。 b. 所有提交成果深度应满足设计等相关要求。 c.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工作内容的实施时间以甲方发放的任务通知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