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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3207232104190001005001]>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05
截止日期:2022.06.08
招标代理:江苏日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山云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绿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灌山云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绿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长安路北侧、204国道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50亩, 园区入口及园区内景观,苗木种植、硬质铺装、雕塑、景石及水电等,外侧市政绿化带,园区南侧临时停车场(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5344.62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80万元,施工控制价:4644.62万元,自来水工程暂估价100万元,暂列金额520万元。(加入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6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8月13日。

2.1.5 质量要求: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二年;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监理及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设计范围:本次工作范围为灌云主题服饰产业园1#楼,3#楼,4#楼,6#楼,7#楼,12#楼,13#楼附属室外空间,临时停车场及市政绿化带范围。

施工范围:本次工作范围为灌云主题服饰产业园1#楼,3#楼,4#楼,6#楼,7#楼,12#楼,13#楼附属室外空间,临时停车场及市政绿化带范围。

其他内容

1、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2、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经批准的全部拟建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3、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设计人员全程配合施工技术。

4、培训工作范围。

视具体情况确定。

5、保修工作范围。

凡属承包人施工的工程项目,保修内容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 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依据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业绩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核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

⑤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本市企业应提交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

⑥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3.3.1自2020 年5月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自2021 年5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除项目负责人***

3.3.3自2022年2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的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

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7)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5月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10:0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以下真实有效且是最新的原件彩色的扫描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

①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彩色的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参与远程开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

①以上资格审查资料1-6原件彩色的扫描件上传到诚信库、7-9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彩色的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7. 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技术方案

(15分)

1.总体方案、节点方案,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对工程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措施。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4.必要的配套效果图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3.设计深度

(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5.经济分析

(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1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同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对违反以上要求者按无效标书处理。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项目组成员(项目 负责人***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

***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9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2800万以上景观园林工程0-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注: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业绩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核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

⑤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本市企业应提交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

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⑦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项目负责人***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CA密码锁无需递交,由投标单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自行解密。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灌山云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日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恒驰大厦5楼地址:***

邮编:222200邮编:222000

联系人:何主任联系人***

电话:13851225586 电话:***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

客服电话:***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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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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