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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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碧盛家园二期 招标人:付占伟 报名截止时间:2022/5/12 14: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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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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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招标书
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公司第5项目部招标选择:碧盛家园二期工程,“单元门”的供货单位,招标文件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碧盛家园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廊坊市香河县永明路东;四至关系:东至永明路,西至汇文路,南至淑阳大街,北至新华大街
3、工程面积:110421.74㎡
4、建筑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
5、建设单位:河北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廊坊正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河北拓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
8、招标材料:单元门
9、工期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
二、招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工程业绩)。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凡是提供不明确和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受。
2、投标方必须有足够的货源及生产能力。
3、投标单位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报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及利润等全部费用)
三、招、投标方责任
(一)招标方责任
1、招标单位负责专人进行验收。
2、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现场的道路畅通。
3、招标单位负责提供水泵设备的用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投标方责任
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方所提的要求,并且保证招标单位的正常施工。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招标单位设计及技术、数量所需资料要求。不能因其它原因而影响招标方工程的正常进行,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3、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卸车并积极配合招标单位人员验收。
4、投标单位负责一切交通、安全等问题,出现各种情况及事故与招标方无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5、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的要求,无论数量多少都要按时把货送到施工现场。
四、验收标准
1、投标单位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验收标准。(执行国家验收标准)质量目标:合格。
2、最终供货单位将产品送至工地后,经招标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退货,其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对供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检,其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3、因投标方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投标方应无条件积极返工,并承担一切责任。
4、在正式合同生效30天内,生产厂商应向招标人提交其《质量保证手册》供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无利息,以网银、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过程结束支付比例不超过65%,待整体工程四方验收且甲乙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额的95%以内,剩余留5%的质量保修金,(质保期自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年。),但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给总包方的支付比例。支付末次款项前,乙方需出具《末次付款清算说明》,双方债权债务两清。(质保金自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保期年限;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扣除全部质保金付至100%)。
2、供需双方每月20日在需方材料室进行对账以有需方材料人员、技术人员签字且必须有材料人员签字验收的接收单据作为结算据,双方对账无误后,供方向需方开具符合税务局及需方财务管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后供方在单月20号前送达给需方且不得超过发票开具后7日内,否则需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付款前中标单位必须把招标单位所需要的各种资料送齐,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比例在正式合同中完善)
六、本次招标实行一次报价投标,并设置拦标价格范围,超出任何一项以下拦标价格的投标将视为废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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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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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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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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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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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拦标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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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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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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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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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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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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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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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陆万叁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 6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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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无论招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考察生产单位时投标方须与招标方积极配合,考察或参观时所发生的食宿、差旅费用由招标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事项
1、要求投标单位充分了解招标单位的工程情况,现场内外的情况。
2、供货期间无论发生任何问题,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已考察并熟悉了现场的所有情况,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除非得到招标单位的书面认可,中标单位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中标单位负责。
4、在招标单位认为供货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招标单位认为中标单位已不具备承担供货能力时,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予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如没有按时进行供应或出现“单元门”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各种资料不全影响不能验收、中标单位不能满足供应的)
5、招标单位按照设计或最新现行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规范检验材料质量。
6、具体进场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确定,招标方会提前通知乙方生产备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提前一天通知使用。投标单位每推迟进场一天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依此类推。
7、凡因中标单位引起的环境纠纷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
8、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厂商对其的授权证明文件)。
八、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接此文件后于2022年05月19日前将投标资料(含承诺函、报价单、单位的有关备案证书、营业执照)等送到招标单位。
2、如对招标资料有异议,可按本须知中所列地址与指定代表联系。
3、经评标后,对中标单位或非中标单位将分别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按照通知时间签订合同,并做好供货准备工作。
4、没有中标的单位,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资料不退回。
5、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a) 标书未密封;
b) 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章;
c) 标书内附带任何先决条件和保留条件者;
d) 过期送标;
e) 投标时未带回招标资料者;
f) 未按招标书要求报价时。
6、发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7、送标时间:2022年05月19日。
8、答疑时间:2022年05月13日至19日前。
9、送标地点: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工地材料室。
10、招标单位指定联系人***
11、联系电话***
12、承诺函有关事项:如投标者同意参与投标,应在承诺函上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有法人代表委托书)。承诺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投标者在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应对其承诺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九、评标原则
1、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所送招标文件及承诺函,遵照报价符合实际的原则评审。
2、本次招标不公开读标。
3、招标单位不承诺最高标和最低标。
4、本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完善。
5、招标单位有权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次招标情况。
发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项目部
2022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