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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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1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致臻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实施方案(****年度)报告已由***水务局以《关于***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实施方案(****年度)的批复》(庆水发〔****〕**号)批复,资金已由《***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年 |
黑龙江省庆安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庆安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实施方案(2022年度)报告已由庆安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庆安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实施方案(2022年度)的批复》(庆水发〔2022〕46号)批复,资金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一般债券)投资计划的通知》(黑水发〔2022〕47号)下达,本次工程总投资1960万元,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致臻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LJSZZ22-ZB-11。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主要解决庆安县77个自然屯2779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饮水不安全类型为管网漏水率不达标。本次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4处,其中多井多屯2处,管网延伸2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3眼,配套水泵3台套,变频1台套,新建厂房1座,配置消毒设备1台,输电线路及配套变压器1处,配套净水工艺1处,输配水管网227.718km。
2.2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6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
2.3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欢胜乡和庆安镇配水管网工程。招标控制价9346783.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如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6日00时00分至2022年5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09:00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09:00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查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电 话: 0455-4322420
招 标 人:庆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致臻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919026991@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