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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自有产权房屋(电子大厦)整体招租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05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05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进行招标,招标人为**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货)。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对位于********三路**号的自有产权房屋(电子大厦)进行整体招租,基本信息如下: 权证类别:房地证;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百货)。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对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86号的自有产权房屋(电子大厦)进行整体招租,基本信息如下:

权证类别:房地证;证号:101房地证2011字第56508号;建筑面积:18650.35平方米;

地址:***

3.投标人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承诺书(须明确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做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1近三年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败诉记录,且未发生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2对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知晓并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进入重庆百货招采平台(https://bidding.e-cbest.com:8000/index.do)注册(注册时请选择类别:自有房屋出租-020302)。注册成功后,在平台内进行本项目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不接受银行保函)后,下载本招标文件。

采取线上投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5. 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重庆百货招采平台(https://bidding.e-cbest.com:8000/index.do)本项目招标公告。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商务:张老师,023-63860249;专业:戴老师,18580870522


投标人采用串标、围标、挂靠方式或以行贿及其他手段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投标及中标无效。与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招标人可立即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 招租条件

以下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或投标响应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适应性细化或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7.1主要商务条件

7.1.1计租面积(建面):18650.35平方米;

7.1.2租赁范围:电子大厦整体出租:-2层至23层;

7.1.3起始租金单价:32元/平方米·月为最低限价;

7.1.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增幅为每三年增一次,具体标准为在前一个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

7.1.5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期)(签订合同交房之日起计算);

7.1.6免租期 10个月(签订合同交房之日起计算);

7.1.7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不接受银行保函)。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组织对本项目标的物进行招租;中标人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款支付。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组织对本项目标的物进行招租。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按合同约定。

7.1.8违约金:人民币200万元,合同期内,若签约人不履行其责任义务时,招标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签约人须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170万元);7.1.9付款方式: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每次支付2个月租金。具体付款时间按合同约定。承租方向产权方支付租赁房屋租金后,产权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7.1.10物业管理:承租人负责物管并承担租赁房屋管理(服务)费;

7.1.11物业维护:1.承租人负责物业所配备的设备设施(高低压配电设备、电梯设备、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空调系统设备等)维修、维保,保证物业所配备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使用。租赁房屋内的设备设施达到使用寿命无法正常使用时,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更换、购置;2.房屋结构大修由产权人负责。人为原因除外。7.1.12移交方式:1.现状移交;2.原6-23层酒店可移动物资不在移交范围,由承租人负责转移到产权方指定地点(重庆主城区)存放。

7.1.13其他事项:1.电子大厦1-3层内有3处房屋属于中国建行,不在租赁交房范围,面积约140㎡;2.现电子大厦1-3层电子市场由产权人下属单位重庆电子器材公司经营,对外租赁,年租金约260万元。承租人承诺接管物业后,按重庆电子器材公司出租合同执行至合同结束。器材公司与商户的出租合同到期后(合同到期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年7月31日),乙方在合法使用的前提下,自行决定电子市场经营管理并承担责任。3.承租人自行查看现场。

7.2关于转租行为约定:

承租方对所承租的场地拥有使用权,必须自行经营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及担保。在承租期内享有承租场地的合法使用权和经营权。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出租房屋转租。承租方的转租须向产权方备案登记【本条款中的“备案登记”是指承租方必须事先将拟签正式的房屋转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承租方鲜章交付给甲方,对转租期限、安全责任条款、经营范围进行备案】。未经过产权方备案登记确认的转租行为,产权方概不同意,一律无效,视作承租方违约,并由承租方承担给予产权方及相关方的一切违约责任。承租方转租后仍需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全面、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转租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与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承租方转租后的第三方对甲方或甲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7.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水、电、气接通情况、设备设施年限、使用、运行情况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4承租方经营范围及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并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7.5酒店管理类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酒店管理)报名投标并最终中标,中标单位可以在项目地(即本招标物业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质不得低于投标人报名条件),租赁合同权利与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交由项目公司享有与履行,中标单位向产权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届时三方单位签订补充合同约定上述事项。

8.本项目竞标租金底价为596811.20元/月(投标人报价低于此金额为无效报价),采取多轮竞价方式(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10000元/月),报价最高者为签约候选人。报价相同时,招标人有权择优选择签约候选人。

9.投标保证金退还

9.1未中标单位:未违约的情况下,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全额转账原路退还。

9.2中标单位:全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全额转账原路退还。

10.其他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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