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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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2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G**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 G**包茂高速(达渝段)运营管理单位为**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经**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G**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方案的批复》( |
关键词: | 监理 路 |
G65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1.1 G65包茂高速(达渝段)运营管理单位为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G65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方案的批复》(川高路函[2022]126号)批准实施G65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由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G65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是在G65包茂高速达渝段K1494+641(原K151+125)附近开口新增一处互通式立交(含收费站)及连接线L1、L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既有达渝高速公路K150+735~K151+510范围新增 A、B、C、D、E 共5条匝道,匝道共计2808.785m,新建L1连接线长275.653m;新建S208的 L2 连接线长 584.923m。预计投资1.8亿元。
技术标准:
(1)主线(达渝高速)道路等级: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 ;路基宽度:24.5m ;设计荷载:公路-I级。
(2)匝道:单车道匝道宽9.0m、对向双车道匝道宽16.5m;设计速度:40km/h;设计荷载:公路-I级。
(3)L1、L2连接线道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 荷载等级:公路-I级。
(4)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5)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1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30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1)G65包茂高速达渝路高竹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含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2)完成合同期内由委托人指定的2022年度拟开工的其他政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如有),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3标段划分: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划分为1个JL1标段进行招标。
2.4机构设置:拟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并由监理人完成标段内施工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2.5服务期限:总监理服务期4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预计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机电工程的试运行期为3个月)。
若需要完成合同期内委托人指定的2022年度拟开工的其他政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的,在合同期限到期后,该合同还未实施完,双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完的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监理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市场监管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2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监理项目和1个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至少包含路面)施工监理项目。
(5)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6)信誉要求(①~③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下述网站公布的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④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为准):
①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②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在2019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方;牵头人为监理单位,成员方为监理工地试验室单位。
(2)资质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1)项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2)项要求,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3)项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满足本公告第3.1款(4)项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本公告第3.1款(5)项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的信誉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款(6)项要求,且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为准;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第3.3(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同一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施工监理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监理标段管辖的施工标段承包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30日0:00时至2022年5月20日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七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s.com.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在(1)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一段2号
招标人驻成都办事处: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1019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85262566(成都)0826-5108031(广安)
传 真:028-69331889(成都)0826-2331080(广安)
联系人***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