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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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2 |
招标代理: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高车村抗旱保供水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投标邀请书 *.**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莱达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车村抗旱保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1.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金莱达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车村抗旱保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车村抗旱保供水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149721元;发包价145229.37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高车村抗旱保供水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 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职称/业绩(指近 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9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3%)。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9日时至2022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菠萝山3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套200元, 谢绝邮寄标书,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5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高车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当补齐。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华安县高车乡人民政府公告栏、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招 标 人: |
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华安县高车乡高车村 |
地 址: |
地址:*** |
*** | 363809 |
邮 编: |
363800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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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59242435 |
电 话: |
13599570255/1310502285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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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华安县高车乡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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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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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876319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