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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招标公告
>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振兴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振兴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29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
2022.04.29
地 区:
西藏自
内 容: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Z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已由***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
招标公告正文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振兴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振兴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ZZB-2022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乡村振兴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已由那曲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农经[202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建筑部分总面积:170.52平方米,附属工程包含硬化路面(沥青):7481.65平方米,硬化地坪:1910.95平方米,附属工程提升(绿化):24599.45平方米。圆管涵15米。交安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路灯工程26个,通信工程1项,电力工程1项。包含设备购置:自洁灭菌仪2台,潜水泵4台,给水加压设备2台,沉沙池1套,生活水箱1套,箱变(TM1)1台。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建设地点:色尼区罗玛镇凯玛村。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资金到位情况:100%。
(六)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开工之日起算)。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4 月 29 日至2022年 05 月 09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 04 月 29 日至2022年 05 月 09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5 月 25 日10 时 00 分,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藏建招【2019】36号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
8.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免费提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通知》(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凡进入电子系统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羌塘大厦十一楼)。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由各投标单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目前只接受西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大地保险开具的线上电子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及线下开具的保单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均不予认可。
8.10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备注:请投标人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852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
电话:***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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