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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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05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全*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专题视频制作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全*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专题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拍摄一部反映全*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辅导专题片,体现全*文旅行业深入贯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专题视频制作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专题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拍摄一部反映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辅导专题片,体现全市文旅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工作风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视频拍摄及制作完成时间
2022年5月6日前视频拍摄制作完成,永久版权归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二)视频拍摄要求
1、影片制作时长20-25分钟左右
2、影片拍摄设备要求:拍摄设备画质4K,最高分辨率(8K):8192×5464,搭载4500万像素全画幅传感器,采用全像素双核CMOS AF II,支持机身5轴防抖和镜头防抖,双重防抖后最大可达8级快门补偿。
3、摄制组人员要求:
(1)制片,需要有8年以上影视制作工作经验,能全程把控影片制作,保证影片有较高水准,有大型省属国企、央企至少5部以上高端宣传片制片经验。
(2)导演:需具有10年以上执导经验,并有执导大型省属国企、央企宣传片经验。
(3)摄像师:至少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拍摄过多部大型省属国企、央企宣传片经验。
(4)制作单位有在湖北电视台专题节目制作经历优先考虑。
(5)制作单位有制作合同20万元以上至少6部作品。
(6)制作单位需具有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预算
9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营销策划、视频制作、设计策划、广告发布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视频摄制方案与报价清单等,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7:0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