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拟采购党务思政、教育领域权威媒体宣传代理服务,现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响应报价。
1.项目名称:党务思政、教育领域权威媒体宣传代理服务
2.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3.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4.报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报价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党务思政和教育领域权威媒体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5.本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6.公告期限: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日
7.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至2022年5月2日中午12点。报价文件按本报价邀请直接打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需密封提交。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行政楼2楼教务处B209室(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报价单位提前做好入校报备工作)。
附件1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投报相符的项目建设服务内容。
1.项目采购内容:党务思政、教育领域权威媒体宣传代理服务1/3版各1次。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为9.8万元。
3.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供应商自身提供的方案实施本项目,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和建议,根据采购单位的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并作好项目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服务。
(2)如因供应商刊登出现错误,供应商负责对错误部分免费更正一次,已刊登的仍按原价收费。
4.知识产权
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报价回执单
报价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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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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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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