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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学校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29
截止日期:2022.05.19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已***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关键词: 学校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2-330481-04-01-6478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72.39万元,工程概算5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12万元,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88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机动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装。同时建设给水、排水、照明、交安设施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建设地点:海宁市江南大道以南,规划联民路以东。

2.2 招标范围:宏达国际学校西侧道路(联民路至宏达国际学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标线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6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审批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3.3 R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R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R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三)其他:

3.8 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10 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12 具有1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投标人出具财务能力承诺书。

3.13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 R特别说明:上述3.9~3.11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4月29日~2022年05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

6.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1)合同签订,按海人社[2016]154号文件缴纳工伤保险,开工报告批准并进场后,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

2)工程开工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经全过程单位审核的当期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首次支付工程款时全额扣回预付款,若本次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工程款抵扣预付款,不再支付当期工程款;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上期剩余未扣回预付款,每期工程款支付时须提交当期施工发生的变更申请单);

3)合同内所有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75%

4)交全所有资料(资料要求详见《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并符合造价结算审核要求,付至合同价的85%

5)造价结算经审核后,留审定造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付清。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注:1、合同履行中有重大甩项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应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相应金额。

2、合同履行中有重大增加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对增加部分价款同比例支付。

3、合同履行中工程变更累计变更金额(上述第12项情形除外)超过2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5%的,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对超过200万元或合同价15%以上部分的金额在交工验收通过后同比例一次性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7287259                           电    话:0573-87502271

邮    箱:   /                                    邮    箱:254029385@qq.com

 

2022年04月29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

资质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工程款发票凭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6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

流动资金

具有1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投标单位出具财务能力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10

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

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

失信惩戒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5

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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