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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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25 |
招标业主: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第 * 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的*****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代建单位为***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35052022018 的惠安县滨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惠安县滨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山霞镇、崇武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半岛湾假日酒店与国道G228交叉口,路线由西向东,基本沿现状道路进行拓宽改造,终点位于崇武西沙湾假日酒店,红线宽度23-47米。道路总长4.58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采用60km/h。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53470.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6150.5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任务包括两个阶段,阶段(一) 内容为: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服务等; 阶段(二)内容为: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特别说明:(1)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本项目实际采用的建设模式确定第二阶段设计是否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因建设模式改变及需要,则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第一阶段的设计工作量。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红线内及红线外景观绿化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 ))甲级及以上资质 ;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等专业。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4 月29 日17时00分至2022 年 05 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 2022年05月24日17时 00分00秒前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9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05月 25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大厅,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有效的减少人员聚集,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 , 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
基数)为 36150.5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76.136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 次 招标公告 同时在 福建 省公共资 源交易 电子公共 服务平 台( http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5-87371958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15259526912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其一):
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73 0010 0100 2144 2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 0165 6107 0000 0750。
交易中心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