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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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8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0048330507 |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8日
公告期限: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鄞州区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X-ZB(2022)-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州区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项目的服务单位
四、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一 |
鄞州区咸祥镇1.5平方公里“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服务 |
1项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
27.4158万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7日16:00时止。
2、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宋先生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
3、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宋先生,电话:***
4、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5、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当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8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咸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咸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特别提醒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号:15650896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