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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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7 |
招标代理: | 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蔬菜、肉、副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路*号**新世纪A座**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W【****】-****X 项目名称:蔬菜、肉、副食采购 采购方式 |
项目概况
蔬菜、肉、副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W【2022】-0120X
项目名称:蔬菜、肉、副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65000
最高限价(元):4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蔬菜、肉、副食采购
预算金额(元):46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蔬菜、肉、副食类(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库〔2020〕46号;
②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或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经销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肉类产品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成交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4)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库〔2020〕46号;
②财库〔2017〕141号。,(5)无任何处罚,供应商企业信用证明,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信用中国”下载水印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6)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线下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肉类产品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无任何处罚,供应商企业信用证明,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后有“信用中国”水印为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屏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下载水印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信息时间需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购买采购文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