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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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06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盛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对**镇政府停车场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在线一次性报价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包*(商品种数:*) |
关键词: | 停车场 政府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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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巴南区石龙镇石龙社区修建停车场约50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管理房及周边环境等(具体明细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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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00.00 | 1(项) | ¥520,000.00 |
投标人请自行下载网上招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
60日历天,从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巴南区石龙镇场镇。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安全规范标准。
3.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款。
(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二)质保期:
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3、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的形式。
结算总价= 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如果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暂定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如果有)+措施费+工程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项目结算价款+其他项目(如果有)+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应提供职称证、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等,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
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合格的上岗证书(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提供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社保局出具的 2021 年10月至 2022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鲜章
以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仅作为实质响应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同时满足《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注:根据建办人函〔2018〕2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以上人员的证件若为电子化证书,可提供在网上打印的相应证件的电子化证书并加盖公章。
1、合同签订支付工程款的30%,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的50%,经甲方及监理方复核合格,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的100%,且交工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款;工程结算、决算评审完成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结算价之前,乙方按工程结算价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满,乙方完清保修责任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未开具相关等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完工后,乙方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甲方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乙方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
1.递交金额:合同金额的5%。
2.递交方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合同签定前向招标人提供。
3.递交形式:①现金转账;②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保函有效。
4.招标人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如果有变化以书面通知为准)
收款帐号:1016060120010000022 须备注(石龙镇政府停车场项目(第二次)履约保证金)
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变化以书面通知为准)。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石龙分理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退还方式:招标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挂靠。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