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4.27招标公告 > 显示器和上网行为监控系统询价采购

显示器和上网行为监控系统询价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2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27
截止日期:2022.05.10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某部队依据《中国人民**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显示器和上网行为监控系统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某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显示器和上网行为监控系统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显示器和上网行为监控系统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

XLZ2022004

 

三、询价内容

1.采购清单

包 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单价

总价

包1

显示器

10

0.3

3

上网行为监控系统

2

5

10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付。

3.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4.报价要求:项目分1包进行报价;单项设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规定的单项预算价;报价应包含设备(含备品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等在内的所有价格;设备配置要求为必须满足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

5.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失信名单和处罚名单,且在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须提供说明函

6.应具有装备发展部或原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由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价出具的授权函,且授权代理商应满足上述条件。

 

五、服务保障要求

1.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并在三包服务基础上提供原厂3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板件,提供硬盘免回收服务。

2.质保期内,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询价文件发出时间、地点

  1. 时间:2022年4月27日

  2. 地点: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5月10日12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且密封(盖骑缝章)后送(寄)至指定地点,详细地点咨询联系人***

3.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报价方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一)报价函(附件一)

(二)报价表(附件二)

(三)技术响应表(附件三)

(四)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四)

(五)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五)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价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单价按照报价一览表和合同格式要求填报(视情对价格构成进行说明)。

3.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2个月。

 

三、报价书递交

1.报价书必须密封,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报价书正副本各1份,通过邮寄方式发给采购方。

3.报价文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4.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其余详情见附件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