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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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一、龙伏集镇环卫保洁作业 整个集镇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清理。具体保洁范围(含界限道路两厢): *、永社公路往**方向至火龙果基地路口,往社港方向至高速路口; *、望峰路往泮春方向至龙伏大桥(含原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 *、述吾路至 |
关键词: | 政府 |
一、龙伏集镇环卫保洁作业
整个集镇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清理。具体保洁范围(含界限道路两厢):
1、永社公路往沙市方向至火龙果基地路口,往社港方向至高速路口;
2、望峰路往泮春方向至龙伏大桥(含原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
3、述吾路至傅姐家菜馆路口,傅姐家菜馆至火龙果基地水泥路;
4、龙黄公路往黄桥方向至洁丽美木业厂;
5、同心大道往石江片至工业小区路口(包含龙伏村软桥组水泥路);
6、龙伏工业小区红线范围。
二、垃圾清运
龙伏镇集镇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桶清洗等。
三、垃圾压缩外运处理
1、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管理;
2、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理。
四、龙伏集镇垃圾分类作业服务
1、龙伏镇垃圾分拣中心运行管理
2、龙伏集镇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3、龙伏镇政府机关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考核方式及细则
1、考核方式
龙伏镇环保整治办负责组织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每周进行1次日常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问题,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并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取证。
2、考核细则
为确保乙方服务工作到位,甲方将严格按如下细则逬行检查考核,并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1).检查按百分制实行,1分为50元,对照市对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确保垃圾压缩站内设备正常运转,垃圾及时转运,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转动的,每车扣4分;
3).垃圾分拣中心做到分类准确,场内摆放有序,环境整洁,台帐齐全准确,如有以上情况出现每项每次扣1分;
4).各类重大活动、上级来访或突发事件,维护不到位每次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5).乙方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每天扣3分;
6).在长沙市或浏阳市组织的集镇检查中,排名20名前不扣减承包经费,排名20名以后,属于乙方管辖责任,每次扣减承包经费1000元;
7).在长沙市或浏阳市组织的检查或重大活动中工作落实不力、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每次扣10000元;合同期内出现两次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如遇上级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时,以上级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一、龙伏集镇环卫保洁作业
整个集镇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房前屋后及公共区域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清理。具体保洁范围(含界限道路两厢):
1、永社公路往沙市方向至火龙果基地路口,往社港方向至高速路口;
2、望峰路往泮春方向至龙伏大桥(含原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
3、述吾路至傅姐家菜馆路口,傅姐家菜馆至火龙果基地水泥路;
4、龙黄公路往黄桥方向至洁丽美木业厂;
5、同心大道往石江片至工业小区路口(包含龙伏村软桥组水泥路);
6、龙伏工业小区红线范围。
二、垃圾清运
龙伏镇集镇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桶清洗等。
三、垃圾压缩外运处理
1、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管理;
2、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理。
四、龙伏集镇垃圾分类作业服务
1、龙伏镇垃圾分拣中心运行管理
2、龙伏集镇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3、龙伏镇政府机关垃圾分类运行管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年
考核方式及细则
1、考核方式
龙伏镇环保整治办负责组织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每周进行1次日常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问题,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并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取证。
2、考核细则
为确保乙方服务工作到位,甲方将严格按如下细则逬行检查考核,并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1).检查按百分制实行,1分为50元,对照市对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确保垃圾压缩站内设备正常运转,垃圾及时转运,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转动的,每车扣4分;
3).垃圾分拣中心做到分类准确,场内摆放有序,环境整洁,台帐齐全准确,如有以上情况出现每项每次扣1分;
4).各类重大活动、上级来访或突发事件,维护不到位每次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5).乙方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每天扣3分;
6).在长沙市或浏阳市组织的集镇检查中,排名20名前不扣减承包经费,排名20名以后,属于乙方管辖责任,每次扣减承包经费1000元;
7).在长沙市或浏阳市组织的检查或重大活动中工作落实不力、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每次扣10000元;合同期内出现两次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如遇上级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时,以上级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 按季度拨付,每季度初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2.中标单位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所聘任人员所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概由中标单位负责。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