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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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6 |
招标业主: | 成都农商银行 |
地 区: | 蒲江县 |
内 容: | 项目编号: *GS-**-***-****-地... 项目名称: 四公司**项目地材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 **:**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四公司**项目地材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高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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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四公司蒲江项目地材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地材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高铁新城片区位于蒲江县城区西部,东接南部新城片区,北靠老城片区。规划区规划范围东至蒲江河,北抵西门沟,西接成蒲高铁,南临成雅高速,规划范围面积为219.77公顷(3296.55亩),总投资9.41亿元。涉及市政道路、桥梁、涵洞、排洪渠、综合管廊、绿化带、垃圾中转站等。建设内容基本覆盖整个高铁新城片区。 2.2招标内容:地材。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4月26日16时至2022年5月6日16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RMB 500元(大写:伍佰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5月6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蒲江项目地材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蒲江支行 帐 号:1000 0200 0368 2408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6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无。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 项目信息: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项目地址:*** 公司联系人:李文字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赵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8. 付款方式: 每月16-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第二个月内支付该期结算货款的比例不超过50%,六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若业主延期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相应延期支付乙方材料款,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积极组织供货且乙方不得追究责任。货款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支付等各类银行产品的方式支付(金融产品为1年期,汇票及各类银行产品提前贴现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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