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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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29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公告编号:DQSH**.**.CG.XS********* 一、项目(计划)名称: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水质环保分公司碳酸钠采购 二、使用单位: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水质环保分公司 三、相关技术要求及付款方式: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选商公告附表中的物资,投标商供应的商品须符合物资明细的 |
公告编号:DQSH03.22.CG.XS202204042
一、项目(计划)名称: 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水质环保分公司碳酸钠采购
二、使用单位: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水质环保分公司
三、相关技术要求及付款方式: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选商公告附表中的物资,投标商供应的商品须符合物资明细的规格型号和要求,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需求。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内。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财务挂帐60日后付款,给付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三个月到半年不等。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大庆石化公司外网网页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集团公司、石化公司、实业公司供应商库内有相应产品授权的合格供应商。
2、具备相应行业、相应产品要求的资质。
3、无其他不良记录。
六、资质审查方法
1、本次采购采用供应商资质预审方式,由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2、资质审查内容:报名登记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潜在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如是代理人需出具法人授权书)、包含碳酸钠项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文件、其他相关产品资质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若成交供应商产品未在我公司使用过,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项目名称和项目指标应全部满足本项目物资的技术要求,并提供5吨产品在我公司进行试用,若试用效果达不到要求时,经双方查明原因,如果为厂家提供的本项目物资指标原因,则试用终止,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试用的产品费用及运输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为买方操作原因,则在买方生产调整正常后,再约定时间重新试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4月27日—2022年04月29日期间报名。
报名地址:***
报名联系人:乔晓明 联系电话***
邮箱:qxm-ds@petrochina.com.cn
公告编制人:乔晓明 审核人:齐春雷
本次采购物资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碳酸钠 |
合格品,总碱量》98% |
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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