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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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PE管及配件采购 |
关键词: | 自来水 |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2022149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PE管及配件采购
六、预算金额:500000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PE管及配件采购 |
1 |
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层。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4月26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层。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14:00
2.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14:0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温瑞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注:因疫情防控原因,投标供应商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邮寄地址,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达,并与收件人确认寄达,投标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对邮寄包裹不承担任何责任,选择邮寄的供应商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层,收件人:包先生 联系方式***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3456019132,0577-88959561 传真:***
地址:***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十三、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
6.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投标供应商代理在进入开标地点后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进入投标地点后不得随意走动,遵守采购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五、附件: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自主)(第二次)的征求意见公示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2年 4月29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