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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西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扬中市西城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4.2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电缆招标 电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4.24
截止日期:2022.04.29
招标业主:江苏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低压电缆采购已由***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发[****]***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关键词: 电缆 电梯
 
招标公告正文
扬中市西城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扬中市西城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低压电缆采购已由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扬发改经信行政审批发[2018]2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1、招标范围:低压电缆采购
2、交货地点:扬中市迎宾大道北侧、联盟路东侧、祁家路南侧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0日历天内确保完成采购电缆的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分批交货)。
4、货物预估价(最高限价): 4459469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
估算价
ZJYZ202101189002001
扬中市西城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电缆采购
低压电缆采购
20天
4459469元
6、质量及检验: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人必须保证此项目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一切资料的办理,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
7、质保期要求:2年,自送电之日起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缴费时间: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社保)。
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
①、社保手册;
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③、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6、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2. 评分标准
2.1投标报价(50分)
满足招标要求的合理低价;若投标人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配置方案不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2.2技术实力(41分)
2.2.1货物技术性能响应程度(15分)
(1)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核心技术水平、运行特性、技术性能,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5分,良4-3分,一般2-1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货物对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的响应性、完整性等内容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5分,良4-3分,一般2-1分。
(3)投标文件中偏离表无负偏离得5分,有负偏离酌情得4-0分。
??2.2.2投标货物的材料质量、寿命情况(15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工艺、质量、可靠性、寿命(包括辅材及易损件的选择品质情况)等内容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5分,良4-3分,一般2-1分,不提供得0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货物的产品特点(含材质、配置)等内容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5分,良4-3分,一般2-1分,不提供得0分。
(3)根据投标货物具有的认证证书、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情况,综合对比,酌情打分,优5分,良4-3分,一般2-1分,不提供得0分。
2.2.3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7分)
(1)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内容对各投标文件综合评比后酌情打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不提供得0分。
(2)根据投标人的施工指导方案、承诺内容,对各投标文件综合评比后酌情打分,优4分,良3-2分,一般1分,不提供得0分。
2.2.4质量保证措施(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保证措施及检验验证措施,酌情给分。优4分,良2分分,一般1分,不提供得0分。
2.3商务评分标准(9分)
2.3.1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2分)
(1)企业规模、资信、信誉、财务等方面综合实力强,得2分;
(2)企业规模、资信、资质、信誉、财务等方面综合实力一般,得1分;
(3)企业规模、资信、资质、信誉、财务等方面综合实力较弱,得0分
2.3.2投标人业绩(6分)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电缆(不限型号)供货业绩得0.5分(不足200万元不计分),满分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型号、供货数量、供货容量、签字盖章页及能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供货清单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3分项报价合理性(1分)
根据投标人的分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酌情打分。优1分,良0.5分,一般0分。
六、定标方法
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先后。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注: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4月25日8:30至2022年 4月2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051002001/20200422/5a2886ec-6e22-45c0-a969-7ec1fdf9463e.htmlCA证书办理地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CA证书线下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 ,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18512527507、18251880642)。
九、其 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电缆进场验收合格投运送电后三个月内支付批次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2、质保期:2 年,自送电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供方承担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签订的一切质保责任;
3、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4、对于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6、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7、中标单位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标准》中未提及部分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检[2016]501 号《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必须保证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一切资料的办理。供货中,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会通过指定检测机构对电缆进行检测,如抽检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由供方与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沟通协调,最终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居配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江苏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扬中供电公司居配办抽检一次不通过,供方须承担项目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标的物10%的损失,第二次检测如再不合格,甲方将全部退货且供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
8、合同签订一周内,中标单位需提供批次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需方支付批次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汇票、转账支票、电汇、保函 ;
9、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0、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 4月25日00:00至2022年4月29日24:00 止。
1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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