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2 |
---|---|
截止日期: | 2022.05.17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编制全*生态质量评价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编制全*生态质量评价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 |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编制全市生态质量评价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2-G-015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编制全市生态质量评价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万伍仟元整(¥:2805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万伍仟元整(¥:2805000.00)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相关评价办法、标准与规范,编制全市生态质量评价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对我市生态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调查评估,摸清生态质量底数,经过对苏州市辖区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胁迫的状况与特征的分析,剖析研判影响苏州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关键核心症结,找准生态质量提升点,提出区域生态质量提升对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2年11月底提交初步成果,2023年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技术支持 :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朱晓芹 潘莉莉 路丽丽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因项目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故迫切需要尽快推进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变化根据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要求),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