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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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09 |
招标代理: |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区****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YQ-NCHDSSTXF/****-S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
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03标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YQ-NCHDSSTXF/2022-SG0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姜行审备〔2022〕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03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街道、梁徐街道、溱潼镇、蒋垛镇、大伦镇、白米镇、顾高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综合整治镇村河道19条,总长34公里。其中涉及三水街道状元和1.5公里,倪院庄心河西段1.4公里,桥头粮库河0.8公里,二浪沟2.8公里,龙叉港0.5公里;溱潼镇冯庄庄河2.7公里,湖州河2公里,洲南庄河1.4公里;蒋垛镇许庄河0.87公里,曹野河1.5公里,金港河0.84公里;大伦镇大桥河1.4公里;百米镇丁家巷涵河1.23公里,小新河5.05公里;梁徐街道王闸河0.92公里;顾高镇农民公园河0.7公里;罗塘街道、白米镇银穆新华界河1.84公里;白米镇泰海界河5.18公里;大伦镇、白米镇孙舍东徐界河1.35公里。
总投资金额:6500万元;总工期:18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01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溱潼镇(冯庄河、湖洲河、洲南庄河),三水街道(状元河、倪院庄心河西段、桥头粮库河、二浪沟、龙叉港)河道清淤、木桩护岸、模块挡墙、插板桩挡墙、下河踏步、排水口门等。本标段投资约1954.06万元。
施工02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白米镇(小新河、银穆新华界河)河道清淤、模块挡墙、插板桩挡墙、穿路涵1座、下河踏步、排水口门等。本标段投资约1617.05万元。
施工03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白米镇(丁家巷涵河、泰海界河)河道清淤、木桩护岸、模块挡墙、插板桩挡墙、涵洞1座、下河踏步、排水口门等。本标段投资约1528.43万元。
施工04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梁徐街道(王闸河),顾高镇(农民公园河),大伦镇(大桥河),大伦镇、白米镇(孙舍东徐界河),蒋垛镇(许庄河、曹野河、金港河)河道清淤、木桩护岸、模块挡墙、暗涵1座、下河踏步、排水口门等。本标段投资约1396.8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4个标段均相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施工01标、施工02标、施工03标、施工04标: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6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
(7)其他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中履约考核等级C 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局
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如投标人未参与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 年0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500/份,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0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因素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 |
***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5%、86%、87%、88%、89%,开标现场抽取;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期望值*95%和低于控制价*7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有多个标段时,α、β值相同。
最高投标限价每标段分别为:01标:17586536.81元;02标:14553465.28元;03标:13755831.14元;04标:12571401.83元,为招标控制价的90%。每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1标:19540596.46元;02标:16170516.98元;03标:15284256.82万元;04标:13968224.25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5 分,企业信用等级4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总价 |
95 |
|
1 |
投标总价 |
95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5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95 分基础上扣 1 分;每低 1%,在 95 分基础上扣 0.5 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
2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5%、86%、87%、88%、89%,开标现场抽取;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期望值*95%和低于控制价*7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有多个标段时,α、β值相同。 以上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投标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二 |
企业信用等级 |
4 |
企业综合信用评价(适用于评标办法中使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的项目)企业信用按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以下简称市等级)中的履约考核最终赋分值计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在开标截止之日前,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注:如投标单位具有符合实施细则中可加分的奖项时,除已在市等级中公布的,其余须提供有效获奖证明。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和投诉。 |
5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或文件(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赋分值为 1 分,三级为 0.8 分;没有不得分。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施工01标;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施工02标;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施工03标;姜堰区2022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幸福河湖建设)施工04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在4个标段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大道888号
邮 编: 2255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23-88814260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创美产业园18幢1601、1603
邮 编:225300
联 系 人***
电 话:18362318568
电子邮件***
11.备注
11.1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1.2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
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分别为人民币:01标:320000元;02标:250000元;03标:240000元;04标:220000元。
2022年 0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