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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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3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轨道交通*号线工程***V开关柜采购项目已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轨道交通*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线路全长约29.5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1175m;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北段延伸线线路全长7.5km,设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83km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合同工期: 2022年8月30日 至 2026年4月30日, 包含北延线(4站4区间:石港路站-春丰路站区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SRT7-11-9标 |
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7号线北段延伸线工程400V开关柜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
7840 |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1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400V开关柜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400V开关柜的盘柜柜型必须具有两条及以上(每条线路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5)如400V开关柜的柜型品牌原厂参与本批次项目投标,对于其他单位针对本批次项目的专项授权(本授权为品牌授权)不得超过一个厂家(仅接受持有授权书序列号为SZ2022-001的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如400V开关柜的柜型品牌原厂不参与本批次项目投标,对于其他单位针对本批次项目的专项授权(本授权为品牌授权)不超过两个厂家(仅接受持有授权书序列号为SZ2022-001, SZ2022-002的被授权人参与投标)。
注:本批次项目指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和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
(6)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内权威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且通过3C强制认证,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内权威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且取得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7)R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R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9)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资格预审: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
(10)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午9:30至 2022 年 5 月 5 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2/5/13上午09:00至2022/5/13上午09: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0512-69899999转9198。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线路全长约29.5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1175m,最大站间距1989m(尹中路南站~澄湖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696m(春申湖东路~相城区行政中心北区间)。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红庄站~木里站)线路全长10.8km,共设车站8座,均为地下站,设一处天鹅荡停车场与木里站接轨。本工程中,4号线支线在红庄站与7号线贯通运营。
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北段延伸线线路全长7.5km,设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83km;最大站间距2.50km(石港路站~莫阳站区间),最小站间距1.04km(春丰路站~春光路站)。
7号线北段延伸线和支线工程建成后,与7号线贯通运营。
全线贯通运营后,共设一段两场,车辆段位于天鹅荡(由原4号线停车场扩建),在御窑路西侧新建莫阳停车场,在相城区广济北路、凤北公路东南侧新建支线停车场。全线设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赏湖主变电所(2、7号线共享)和施家主变电所(2、3、4、7号线共享),新建蠡塘河主变电所(7、2号线共享)。
全线采用B型车6节编组,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速度目标值80km/h。
初、近、远期均采用Y形交路方案,其中初期主线交路为春丰路站~木里站、支线交路为广济北路站~木里站,主线交路、支线交路分别开行10对/h、10对/h;近、远期南延线建成后,主线交路为春丰路站~泾南路站、支线交路为广济北路站~木里站,近期主线交路、支线交路分别开行14对/h、14对/h,远期主线交路、支线交路分别开行15对/h、15对/h。
供电系统采用集中式110kV/35kV 两级电压供电,牵引、动力照明混合网络供电方式。新建蠡塘河主变电所,主变压器安装容量为2×40MVA。
结合4号线支线段既有牵引所(红庄、石湖莫舍、文溪路、苏州湾北、木里)的分布情况,正线设置16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莫阳站、高铁苏州北站、青龙港路站、蠡塘河路站、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扬东路站、现代大道西、通园路站、群星二路站、郭巷站、澄湖东路站、红庄站、石湖莫舍站、文溪路站、苏州湾北站、木里站。
北段延伸线和支线的正线设置9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春丰路站、永昌路站、石港路站(北段延伸线)、石港路站(支线)、春耀路站、漕湖产业园站、漕湖国际社区站、凤北荡路站、广济北路站。
车辆段、莫阳停车场、支线停车场分别单独设置1座牵引变电所。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
4)盘柜柜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
5)盘柜柜型品牌的厂商专项授权书原件(盘柜柜型品牌厂商自身参加资审的除外);
6)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和3C强制认证复印件(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复印件);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8)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9)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SRT7-11-9标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SRT8-11-9标同时资格审查,投标人如同时报名两个标段,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及供核实的原件均递交至SRT7-11-9标资审室即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为准);
4)盘柜柜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和3C强制认证原件(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原件);
6)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1〕208号)。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投标人可同时参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SRT7-11-9标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SRT8-11-9标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SRT7-11-9标。
(10)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联系人***
传 真: 0512-68781883
电 话: 0512-68781883
E-Mail: 1169473186@qq.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 zhaobiaobu@sz-mtr.com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