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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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22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对杏坛二环路(逢简路口至杏龙路)DN****给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本《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绿色施工 |
关键词: | 管道工程 工程招标 给水管道 路 |
致各投标人:
现对杏坛二环路(逢简路口至杏龙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本《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PDF版中列明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填写,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工程有两个单位工程,招标文件提供信息不完整。请提供招标控制价PDF版以便填写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答:详见本《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的附件《最高投标限价》。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招标文件》第112页、113页中注第2点:
原文: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 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现修改为: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 1 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四、特别提示:
本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01号)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遗、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