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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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27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湖“双创”产业园项目征迁第三方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HCJS[DY]*******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湖“双创”产业园项目征迁第三方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691]HCJS[DY]2022001
2、项目名称:南湖“双创”产业园项目征迁第三方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1
品目号:1-1
采购标的“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数量:1项
品目号预算15000000
允许进口:否
合同包预算:15000000
协商保证金: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包1
计划名称:南湖“双创”产业园项目征迁第三方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漳州宏信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根据《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通过且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21年1月1日前已在省厅办理备案手续的还应该提供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为A级或B级结果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备案时间不足一年,提供2020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2020年度不参加考核的单位截图证明。
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明细: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4-2109:34;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4-25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4-27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4-2709:00,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