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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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平凉市 |
内 容: | 东华镇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公共卫生厕所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华镇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共卫生厕所项目已由党委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按照《***农村卫生厕所自建户资金奖补方案》中公共卫生厕所标准补贴。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 |
关键词: | 卫生 |
东华镇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公共卫生厕所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华镇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共卫生厕所项目已由党委发【202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按照《华亭市农村卫生厕所自建户资金奖补方案》中公共卫生厕所标准补贴。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华镇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共卫生厕所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华亭市东华镇王峡口、裕光村。主要内容包括:在王峡口村、裕光村各新建公共卫生厕所一座,每座面积约50平方米,配套化粪池、卫生洁具、洗漱间等。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概算为180454.0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492.87元,规费为7341.02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6.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29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2年4月14日00时00分至2022年4月18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灵台县2020年第四期指导价。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鸿诚瑞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市原国土局院内),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亭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亭市东华镇南大街37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993301891
代理机构:甘肃鸿诚瑞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华亭市原国土局院内
联 系 人:海 亮
电 话:1509552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