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13 |
---|---|
截止日期: | 2022.05.07 |
招标业主: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地 区: | 河北省 |
项目概况
衡水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DHBZC2022014
项目名称:衡水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
采购需求:衡水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项目所属交易中心。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2、因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聚集,潜在投标人均无需参加现场开标,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解密。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衡水市新华路嘉利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