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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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8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省抽任务使用实验耗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择优确定供货商。 *、比选范围 实验耗材*批,详见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关键词: | 医疗器械 医疗 药品 |
实验耗材1批,详见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参加比选。
(3)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4月13日9:00至2022年4月15日17: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1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6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每个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出席比选会,请各比选申请人代表自觉佩戴口罩进入会场。比选申请人代表应体温正常,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河北健康码绿码出席比选会,且14天内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官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比选人: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