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现发布《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零星工程应急维修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的三个工作日内,接收相关投标材料(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使用密封袋装,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超过日期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投标文件送至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E栋(原7栋)102室。
本次采购按照我局自行采购抽签法定标。
附件:零星工程应急维修项目需求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杨新军,电话:***
附件:
1.零星工程应急维修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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