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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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14 |
地 区: | 铜仁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有关规定,**省**监狱就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和狱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省**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个升级改造为硅PU篮球场。(*)**省**监狱狱内篮球场*个、羽毛球场*个升级改造为 |
关键词: | 监狱 教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贵州省铜仁监狱就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和狱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1)贵州省铜仁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1个升级改造为硅PU篮球场。(2)贵州省铜仁监狱狱内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升级改造为塑胶球场。
1.2项目编号:GZSTRJY-2022-0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内容:对贵州省铜仁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1个升级改造为硅PU篮球场,面积为550㎡;对狱内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升级改造为塑胶球场;总面积约为1600㎡。
2.2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铜仁监狱;
2.3 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大写:贰拾玖萬圆整),其中,警示教育基地篮球场8.8万元(大写:捌萬捌仟圆整),狱内篮球场、羽毛球场20.2万元(大写:贰拾萬贰仟圆整);
2.4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工 ?期:30个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要求与质量验收施工规范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性文件及项目清单。
三、招标人:贵州省铜仁监狱。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需具备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的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颁发的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
5.3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出具相关承诺包括: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5.5 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6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所出具的205项高度关注物质(SVHC)筛分测报告,符合环保要求。
5.7 具有由国际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地场地》并同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
5.8 在贵州省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保证售后的及时性。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名信息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5.1至5.8项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招标文件,必须办理审核手续,未办理报名审核手续的开标时不接受竞标文件。
6.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3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6.2报名地点:贵州省铜仁监狱教育改造科231室(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石家坪路1号)。
6.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到贵州省铜仁监狱教育改造科231室凭发送的邀请函领取(必须办理审核手续,未办理报名审核手续的开标时不接受竞标文件)。
????6.4联系人:江警官 ?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7.1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2 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用)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3 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八、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8.1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10:00分止。
8.2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贵州省铜仁监狱迁建办会议室。
九、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4月14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贵州省铜仁监狱迁建办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次谈判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0:0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更改谈判时间的,监狱将另行通知)在贵州省铜仁监狱迁建办会议室谈判,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1.1 前来报名和参与投标人员在报名、开标前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且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健康码;对从疫情地区出发或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严禁参与本次项目的报名、开标。
11.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1.3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书面发布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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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